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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裁判彙編-因法定代理關係存在而不完成001868

民法第142條規定: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對於其法定代理人之權利,以代理關係消滅後一年內,其時效不完成。 說明: 民法第142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對於其法定代理人之權利,以代理關係消滅後一年內,其時效不完成。」本條之立法目的,在於保障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於代理關係存續期間,因其權利須由法定代理人行使,而無法對代理人本人主張請求權之情形。若不設此規定,則在法定代理關係尚存在時,該等人對代理人之請求權時效將繼續進行,致於代理關係消滅時其權利可能已因時效完成而喪失,顯然有違公平正義。故法律特別規定於代理關係消滅後一年內,其時效不完成,使得當事人得於此期間內行使權利,以維護弱勢者的利益。 此條之規範背景,係基於民法體系中時效制度之基本精神,即促進法律關係安定與維持社會秩序,要求權利人於合理期間內行使權利。但若權利人客觀上無法行使權利,例如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因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行為而無從對其代理人主張權利,則若一味適用一般時效規定,將使其權利受不公平之損害。為平衡此等情形,民法第142條乃屬特別法規,目的在於防止法律保護制度(即代理制度)反而成為權利滅失的原因。 在代理關係存續期間,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權利,理論上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若法定代理人對被代理人有負擔性行為、侵權或其他義務關係,被代理人即無法自為行使請求權,亦不能期待代理人代表其對自己主張權利。為免此等矛盾情形使權利時效屆滿,民法第142條即規定在代理關係存續期間,對法定代理人之權利時效不完成,並延長至代理關係消滅後一年,使當事人得於此期間行使權利。此即所謂「時效不完成」之制度,其法律效果在於延緩時效完成之時點,而非中止時效進行。 民法第142條的目的在於保護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當他們無法在代理關係存續期間行使權利時,提供一個代理關係消滅後的緩衝期,使得他們的權利不會因時效屆滿而失效。實務判例也支持此條文的解釋,尤其是在當代理人與當事人有利益衝突的情況下,當事人有權在代理關係結束後一段時間內行使其權利。 民法第142條的規定是為保護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在其與法定代理人之間的代理關係消滅後,確保他們的權利不會因時效完成而喪失。具體而言,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在代理關係存續期間無法對其法定代理人行使權利,因此法律規定代理關係消滅後的...

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裁判彙編-因法定代理關係存在而不完成001869

民法第142條規定: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對於其法定代理人之權利,以代理關係消滅後一年內,其時效不完成。 說明: 民法第142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對於其法定代理人之權利,以代理關係消滅後一年內,其時效不完成。」此條文屬於民法關於「時效不完成」制度的重要規範,其核心目的在於保護無行為能力人與限制行為能力人,避免因法定代理關係的存在而使他們的權利喪失於時效完成之內。由於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於代理關係存續期間,客觀上無法對其法定代理人主張請求權,倘若不予以法律上之保護,將導致在代理關係存在期間,其權利隨著時間屆滿而滅失,顯有違平等與公平正義的基本原則。 我國民法關於時效制度的設計,採取「時效不完成」之概念,而非「時效進行停止」制度。換言之,時效一旦開始計算,原則上不會中止,但若在時效期間即將完成之際,發生某種客觀上「不能或難於中斷時效」的情事,法律即暫緩其完成,使權利人在該障礙事由消滅後仍可於一定期間內行使權利。民法第142條即屬此類情形,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於代理關係存續期間無法行使權利時,得於代理關係消滅後一年內主張權利,該一年期間即屬「時效不完成」之延緩期間。此一制度的立法目的在於補救法律制度內部的矛盾:代理制度原為保護行為能力欠缺者而設,倘若該代理人即為權利主張之相對人,則被代理人反而陷於無法對之行使權利的困境,因此必須給予其法律上之時間延展以恢復權利行使之可能。 所謂「法定代理人」係指依法律直接授予代理權者,如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監護人對受監護人等。若此等法定代理人於代理關係存續期間侵害被代理人權益,例如侵占、濫用或不當處理其財產,被代理人理論上無法自行主張返還或損害賠償請求,因為其權利行使須由該代理人代表,形成法律上的自我矛盾。為避免此類不公情形,民法第142條提供一年之緩衝期,自代理關係消滅時起算,使被代理人得在此期間內主張其對法定代理人之請求權,而不受時效完成之拘束。此種設計並非完全中止時效,而是在時效即將完成時延緩其效力的生效,以保障權利人得有合理期間回復權利行使。 民法第142條的設計是為保障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在其代理關係存續期間,無法行使其對法定代理人權利時,能夠在代理關係終止後的一年內行使其權利,避免因時效完成而喪失其合法權益。 民法第142條的規定主要是針對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