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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裁判彙編-加工自殺罪001260

刑法第275條規定: 受他人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謀為同死而犯前三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說明: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第一項幫助他人使之自殺罪,須於他人起意自殺之後,對於其自殺之行為,加以助力,以促成或便利其自殺為要件。事先對於他人縱有欺騙侮辱情事,而於其人自尋短見之行為,並未加以助力,僅未予以阻止者,尚不能繩以幫助他人使之自殺之罪。 (最高法院41年台上字第118號判例)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第一項幫助他人使之自殺之罪,須於他人起意自殺之後,對於其自殺行為加以助力,以促成或便利其自殺為要件。若事前對於他人因其他原因有所責詈,而於其人因羞忿難堪自萌短見之行為,並未加以阻力,僅作旁觀態度,不加阻止者,尚不能繩以幫助他人使之自殺之罪。 (最高法院32年上字第187號判例) 教唆他人自殺罪,係指被教唆人於受教唆後願否自殺,仍由自己之意思決定者而言。如被教唆人之自殺,係受教唆人之威脅所致,並非由於自由考慮之結果,即與教唆他人自殺之情形不同,其教唆者自應以殺人罪論處。 (最高法院29年上字第2014號判例) 按刑法第275條第1項之加工自殺罪,明定「以受他人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為要件,除行為人構成殺人罪之規定外,須被害人主觀上有死亡之決意,於客觀上並有同意行為人執行加工結束其生命之行為,始克當之;又受囑託而殺人,係指受原有自殺意思之人直接囑託,進而對之實施殺人行為,基於生命法益保護的重要性,避免被害人生命在倉促決定下受侵害,此所謂之囑託、得其承諾,攸關性命,自應嚴格解釋,以出自被害人之直接、明確、真摯之表示為限,且若被害人已明示或依客觀情狀得認係默示終止其同意後,即不能認仍有囑託,自屬當然。原判決係認定吳志德對於本件於103年9月29日凌晨在澄清湖環湖路以假車禍衝撞吳志德以詐領保險金,事先並未同意,上訴人等係基於縱然吳志德發生死亡結果,亦不違背其等本意之殺人未必故意之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而駕車衝撞吳志德致其不治死亡,已詳述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及其認定之理由,原判決以審理結果認定客觀上吳志德並未有何同意之行為,已與加工自殺之規定不合。況且,上訴意旨所執:倘吳志德若未同意,何以配合與張森安上車、配合站立於環湖路轉彎處長達約50分鐘、並未閃躲汽車云云,殊難謂已有出自被害人事先明確...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裁判彙編-販賣運輸鴉片、毒品罪001227

刑法第257條規定: 販賣或運輸鴉片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販賣或運輸嗎啡、高根、海洛因或其化合質料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自外國輸入前二項之物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說明: 運輸毒品或運送走私物品罪之成立,並非以所運輸之毒品或運送之走私物品已運抵目的地為完成犯罪之要件;是以,區別各該罪既遂、未遂之依據,應以已否起運離開現場為準,如已起運離開現場,其構成要件之輸送行為即已完成,不以達到目的地為既遂之條件。 (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8206號刑事判決) 按販賣毒品之所謂販賣行為,係行為人基於營利之目的,而販入或賣出毒品而言。販賣毒品者,其主觀上須有營利之意圖,且客觀上有販賣之行為,即足構成,至於實際上是否已經獲利,則非所問。即於有償讓與他人之初,係基於營利之意思,並著手實施,而因故無法高於購入之原價出售,最後不得不以原價或低於原價讓與他人時,仍屬販賣行為。必也始終無營利之意思,縱以原價或低於原價有償讓與他人,方難謂為販賣行為,而僅得以轉讓罪論處。 (最高法院93年度臺上字第1651號判決) 運輸毒品罪或運送走私物品罪的成立,並不以所運輸的毒品或所運送的走私物品已成功運抵目的地為完成犯罪的必要條件。根據最高法院的見解,區分上述罪行是否為既遂或未遂,應以行為人是否已經起運並離開現場為準。換言之,只要行為人開始運輸並已使物品脫離原有的控制現場,其輸送行為即已完成犯罪的構成要件,至於是否達到目的地,則並不影響該罪名既遂的成立。這一解釋確立了運輸毒品罪與運送走私物品罪在法律適用上的基準,使行為人從行為著手開始即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同樣,販賣毒品罪的認定標準在於行為人是否基於營利目的而從事毒品的買入或賣出行為。販賣毒品的行為,不僅要求行為人在主觀上具有營利的意圖,還需在客觀上實施了具體的販賣行為。至於行為人在實際操作中是否獲得利潤,並非認定犯罪的必要條件。例如,行為人基於營利目的而有償將毒品讓與他人,即便最終因種種原因未能以高於購入價格的價格售出,而不得不以原價甚至低於原價轉售他人,仍然構成販賣行為。唯有在行為人完全沒有營利的意圖情況下,即使以原價或低於原價有償轉讓毒品,才能排除販賣罪的成立,而僅能以毒品轉讓罪進行處罰。 針對販賣毒品罪的營利意圖,法院強調其不以...